初次看到這張廣告,我實在感受不出任何一家清玉的加盟業者自掏腰包請工讀生在大樓底下發傳單是否能直接把客源導入到店裡,因為我很少買飲料,也很少跟同事們一起訂飲料,所以我看到「冬瓜」兩個字再加上這張DM的背景顏色與工讀生的紅色制服,我就聯想起了清玉。
這張DM對於清玉這個品牌來說十分的成功,像我這樣很少加入公司團購的人,偶爾會經過清玉的門市時,就會想起「冬瓜」,但我的消費不一定會直接貢獻到發傳單的門市,但對總公司來說卻是一大利多,因為加盟業者聘請工讀生為清玉打形象廣告,然後無論哪家店賺錢都可以貢獻收益到總公司。
有一次我在一場演講聽到南部某連鎖茶飲創辦人講到該品牌的總店其實都是虧損的,所有的獲利都來自於加盟店的貢獻。所以這件事情給我某方面的啟發,在加盟制度裡兩種角色的立場:
- 總店:控制好食材與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加盟業者共同分享利潤
,分攤風險 - 加盟店:平衡店內的人事費用、店租與服務品質,吸引更多顧客創造收益
之前寫到 GigaCircle 採用分潤的方式創造巨大流量,加盟制度不也是如此,每個加盟者也都希望賺錢,如此一來形成一種「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機制,在總店不亂搞的情況下,加上台灣人重視品牌形象的前提下,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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